重庆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关于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声明

重庆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按照《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》(认监委公告2025年第9号)的相关要求,郑重作出如下承诺:


一、本机构制定和(或)实施的认证规则具有合法性、合规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、科学性和适用性。


二、本机构制定和(或)实施的认证规则:

(一)不与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行政规范 性文件和政策规定相抵触。

(二)不与现行国家或地方相关行政许可规定相抵触。

(三)不与国家认监委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 定发布的认证基本规范、认证规则要求相抵触。

(四)不与现行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相抵触。

(五)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
(六)在未经国家认监委统筹安排下,不备案涉及国家 安全、政治组织、社会民俗、民族宗教等领域的认证规则。

(七)不违反知识产权、保密相关规定。

(八)不混淆制定、备案和使用产品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规则。

(九)不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、公平竞争等原则要求。

(十)不违反国家认监委相关要求。


三、本机构对认证规则的制定和(或)实施承担主体责任。


四、本机构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,并将积极回应投诉处理。


五、本机构将定期对所执行和实施的认证规则进行持续改进与优化。



重庆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

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